江苏高考综合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
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是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我省高考新方案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明确要求,这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说。
高考新方案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六个方面。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学会选择课程、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
专家指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包括四个程序,即真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的情况。学期或学年结束时,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出来的材料,由学生本人确认,经学校审核后才能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在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综合评价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中,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如何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信?我省将建立健全材料审核、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靠。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校级以上的奖励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在网络管理平台上确认,学校最终审核把关。(王 拓)
原标题:江苏高考综合改革系列解读⑤ 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