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连发四月每月可领200元
24.05.2017 18:01
本文来源: 靖江网
随着气温的攀升,炎炎夏日也即将到来。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高温补贴问题也再次提上日程。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6~9月份,连续四个月,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靖江人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每月20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单位应发而未发属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33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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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2017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