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批准

28.11.2014  10:10

  日前,国家林业局发文,批复同意高淳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实施建设,按照总体规划确定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
  国家林业局要求,批复的国家森林公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森林公园的生态安全,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要加强建设和经营,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要做好旅游高峰期应急工作,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同时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新建扩建对生态、景观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少占林地,在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和用材上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确需征占林地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禁止开山、开矿、采石、挖沙、房地产开发、建设开发区等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行为。严禁借开展宗教旅游活动,大肆新建和扩建寺庙等宗教场所,原则上只允许在原址上进行修缮。总体规划所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森林公园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