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头版):石泰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 培育高水平大学 推进高新区转型 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07.06.2016  10:24

  本报讯 (记者 陈月飞) 6月1日,省长石泰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研究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高新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使高水平大学和高新区成为发展的重要推进器、创新的新高地,为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决定启动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省内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学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会议要求,要突出抓好优势学科建设,瞄准学科前沿,搭建优质资源平台,培育标志性科研成果,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基础。突出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创新团队,大力培养本土优秀青年人才,为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提供舞台。突出抓好体制机制创新,遵循高校建设发展规律,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学科研单位特点的管理机制,进一步释放高校和教师的创新创造活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会议强调,高新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载体,要充分运用好综合评价办法这个“指挥棒”,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更大力度推进高新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要聚焦发展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推进,推动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突出创新导向,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引导高新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转换发展动力,为全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提供强大动能。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评价发布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各高新区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救急难”工作是政府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准确掌握急难对象信息,扎实做好急难对象救助,突出“救急”能力建设;要搞好政策衔接,畅通由“急难”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等救助制度的“摆渡机制”,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