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致多人死伤 合肥高新区社区管委会两人玩忽职守领刑

24.02.2018  22:05

  据安徽商报报道一电器公司利用不阻燃的泡沫芯彩钢板建员工宿舍,一场大火不仅造成厂内财产损失,还造成员工身亡的惨剧。近日,辖区社区管委会的两名工作人员,因为没有对企业宿舍、食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犯玩忽职守罪在合肥高新区法院获刑。

  40岁的李某是江苏人,是合肥某电器公司的负责人。他从合肥一家机械公司处,租赁钢结构厂房。此后,他将所租的其中一栋的一楼用作食堂和员工宿舍,并违规采用不阻燃的泡沫芯彩钢板进行分隔改建,以增加员工宿舍数量。 2015年8月的一天,这栋楼发生大火,因泡沫板易燃,火灾迅速蔓延,导致多人死伤。李某因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吴某当时是辖区社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科科长,方某是建设管理科安全协理员。吴某在日常带队对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仅对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未落实法律法规,没有对生产车间以外的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办公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也未布置和要求方某等安全协理员对上述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方某在日常工作中未认真掌握岗位职责,没有落实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要求。 2015年2月,方某在与技术专家对辖区的该电器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仍然没有对用作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办公场所的这栋楼进行检查,没能发现电器公司该楼违规使用夹芯彩钢板、不得作为员工集体宿舍等严重安全隐患。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建管科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吴某作为科长、方某作为安全协理员对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责无旁贷。近日,一审判决,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方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