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

08.06.2016  23:21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海安县农机局高度重视涉农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5月底前完成了对全县2015年秸秆还田工作完成情况的绩效评价。

  一是建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组;二是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由局领导牵头负责,抽调局财务科、推广站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绩效评价的常务工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明确认识,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的目的及其重要性,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文件,发放社会问卷调查,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

  2015年度,全县秸秆还田工作财政实际支出1189.9万元,其中省财政951万元,县财政238.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全部用于对农机服务组织或机手按作业面积给予20元/亩补贴,县财政安排的238.9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与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械作业补助、秸秆还田第三方核查、现场会、示范方建设、秸秆还田宣传、巡查、应急处理及考核等工作经费。实际完成秸秆还田面积47.55万亩,其中:夏季33.73万亩,秋季13.82万亩,秸秆还田率43.53%,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的86.8%。绩效目标综合考评得分94.68分。秸秆还田工作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