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高中老师多次猥亵女学生 抠摸其下身胸部

03.06.2016  20:58

  5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保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一名高中老师,多次以谈话为名在办公室或教学楼走廊强行猥亵多名高一女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韩某系一名高中教师,2014年9月新生入学,其担任高一年级组长并兼任某班班主任。新生军训完后,10月至11月期间,其利用自己身份之便,多次找班级女学生周某、高某、陆某等人到其办公室或教学楼走廊谈话,并在上述地点多次强行对被害人采取抠摸下身、胸部的方式进行猥亵。后家长知情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案案发。

  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韩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韩某身为教师,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强制猥亵多名所带班级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应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韩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韩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是一起发生在校园的教师猥亵女学生的典型案件。本案被告人韩某作为学校的教师,本应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保护的特殊职责,但其却利用其职工的特殊身份,多次猥亵多名女学生,犯罪行为隐蔽,严重摧残少女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较为恶劣。被告人韩某的行为有悖师德,为法律所不容。

  禽兽教师的犯罪行为近几年频频爆出,多数被发现的时候都已经有了大量受害者。本案中,被告人韩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初,若学校能够履行起教育、监管责任,对学生的安全有更进一步的防护、对教师团队有更严格的要求,若班级女生能采取告知家长、告知学校、报警等手段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害者的数量会减少很多。希望教育部门能够加强警惕,及时开除队伍里的害群之马,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也希望广大未成年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勇敢地对犯罪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