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平台传销骗取财物 铜山检方批捕网络传销案六嫌犯
近日,江苏省徐州铜山区检察院介入一起涉及全国的网络传销案件,并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惠某、崔某某、黄某某、顾某某、许某。
经审查查明:2015年9月,犯罪嫌疑人惠某、李某某预谋发起、策划通过网络发展会员,后犯罪嫌疑人惠某通过韦某某帮助搭建了以500元/单为入会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的厦门市绿腾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该网络平台交由犯罪嫌疑人惠某、崔某某,让他们为主要管理人员。惠某先后发展犯罪嫌疑人顾某某、李某乙等人为会员,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又发展犯罪嫌疑人许某为会员,犯罪嫌疑人顾某某、许某通过现场授课、微信群宣传等方式依序多层发展胡某某、张某、孟某某等大量民众成为会员,骗取财物,获取非法利益。
2015年12月底,惠某通过王某某介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指使张某某、朱某帮助犯罪嫌疑人惠某、李某某搭建、维护以600元/单为加入会员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的厦门市绿腾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帮助惠某、李某某进一步从事传销活动,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80万元,先后发展会员账号70余万个。
案发后,铜山区检察院侦监科高度重视,及时派员介入案件侦查,建议侦查机关就涉案人员的主观违法性认识、在传销组织中是否起到组织、领导作用、会员发展的层级和人员、非法获利情况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侦查机关围绕以上方面依法获取了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确实充分证实了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案件提请逮捕后,经依法审查,铜山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惠某、李某某、崔某某、黄某某、顾某某、许某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 董新春 魏 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