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自学成才终于迎来春天 试点省市明年尝鲜
允许个人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自备车辆学车, 江苏是否在试点名单中尚不确定
学车,对于不少人来说,并不是愉快的体验。教练太凶,约时间太难,考试排队太久,都是大部分学车人面临的问题。昨天,国务院转发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驾考新政对于之前所提的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其中学车人可以自学直考,还可以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教练。2016年上半年,驾考重大改革事项将启动试点。江苏会不会率先试点?省交管部门并未明确回应,表示会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使改革的红利尽快惠及江苏百姓。
新政
看点1
考驾照可不用去驾校了
新政出台后,市民可以不必去驾校学车。《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也就是说,私家车也可以用来学车了。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看点2
驾校实行计时培训、收费
新政还提出,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此前有网友发帖,“不学车不知道自己智商有多低”,说白了就是对驾校教练的培训态度意见颇多。这一规定出台,就意味着只有受欢迎的教练今后才有市场,有助于教练和驾校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
看点3
可自选考试时间和考场
目前,驾驶人考试一般由驾校集体报名预约,学员没有知情权、缺乏选择权。此次《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也就是说,考试时间和场地,完全可以自主选择。同时,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可以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支持网上支付。
看点4
驾考科目可连考
眼下考驾照,从科目一到科目三,中间必须相隔一定的时间才可以考下一科目。未来,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看点5
驾照被注销,可直接考试
以前驾照如果被注销,要想再考取就必须从头再来。不过,此次《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此外,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
看点6
70周岁起才须年年体检
之前,有不少年满60周岁的人,因为忽视了每年需要提供一次体检证明的要求,而被注销了驾照。此次《意见》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并且,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此外,残疾人的驾车条件也得到放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2016年上半年
启动驾改重大改革事项试点
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
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追问
自学
自考
成本不低,有多少人愿意?
驾考新政一经公布,有门户网站就进行了相关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参与投票的近两万人中,有超过70%的人表示将会选择自学的方式考驾照。这些网友觉得,这样自由度更高。不过也有网友提出,自学的成本相比驾校也许会更高。“车子改装估计要上千块”,一位网友分析,“再加上各种考试的报名等费用,算下来也要不少钱,关键是没有专业教练教,能不能考过是个大问题。”
私家教练车会否变盈利车?
自学自考放开后,会不会存在私家车改装后变为盈利性培训车辆的可能?尤其自学直考主要满足的是家人、朋友之间帮助学驾的需求,可要明确相互的关系,恐怕外人一般也很难认定。
专家认为,一旦答应教别人开车,就形成了口头约定。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约定,因此最好在承诺前,就学车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明确细化,避免纠纷。此外,意见将自学直考明确为非经营性活动,也是为了防止产生新的非法培训市场。
会不会影响交通安全?
不少开车人都有一个经验,尽量让着教练车一些,离教练车远一些。可是,一旦自学放开以后,如果学车人是开着私家车进行练习,普通车辆难以发现怎么办?此外练习车速度较慢,也会对交通造成影响。对此《意见》做出了明确规定,自学直考车辆,在限定的训练路线和时段训练,路线要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而且自学的学车人上道路学习驾驶前,要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贴在车身醒目位置。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如果是自学,练车时出了事故,谁来担责?
对此,此次《意见》中明确表示,自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会不会催生马路杀手?
值得一提的是,现如今对于马路杀手的认定,将直接追责至驾校,也就是说,驾校要对其教育培训出来的学员“负责到底”,一旦出了事故很有可能负有连带责任。可是自考放开后,这一块又该如何来监管?对此,《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王瑞 陈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