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贪官马超群:向私人项目索贿300万后涨到500万
“亿元水贪官”背后的供水寻租链
一个科级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的原总经理马超群,其家中竟然搜出1.2亿元现金、30多公斤黄金,并拥有河北、北京等地的60余套房产手续。
对于这些财产,司法机关解读为赃款赃物。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因为该案尚未侦结,办案机关正在筛查证据,马超群最终涉嫌犯罪的赃款赃物数额尚无最终定论;而马超群的母亲面对媒体,则称所披露的财物为已去世的马超群父亲多年来靠倒腾矿产和开诊所的所得。
不管司法机关最终如何认定马超群所涉嫌的犯罪,但据新华社报道及本报记者获知的线索,马超群与北戴河多家酒店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商存在瓜葛,主要问题集中在供水和供水工程方面。马超群案发,也缘于一家大型酒店的举报。
供水寻租链
公开资料显示,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成立于2011年年初,成立之初,便由马超群担任总经理。该公司负责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和抚宁县、昌黎县部分村镇及将来纳入城市区规划的供水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居民供水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等。
比起天津,秦皇岛沿海拥有更优质的沙滩,因此成为距离北京最近的沿海旅游城市。该市所辖的北戴河区更以举办中央重要会议而知名。
这些年来,北戴河区的城市面积不断扩张,五星级酒店不断入驻,旅游地产项目也是风起云涌。
在此轮全国的反腐浪潮中,房地产行业的官商勾结行为不断被曝光,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审批等环节。而马超群一案,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供水公司这样垄断性质的企业也参与其中,大肆寻租。
《第一财经日报》采访了多名秦皇岛当地的酒店经营业者或房地产商。他们表示,在楼盘开发过程中,均遭遇过有关垄断企业的“吃拿卡要”,但像媒体报道的“像马超群那样胃口如此大的事情,比较罕见”。
一位房地产商告诉本报记者,一个房地产项目拿到土地开始施工,就要具备最初的几个条件:“三通”“五通”或“七通”,其中最主要的是“通水、通电、通气(天然气或燃气)”,“通水”排在第一位。
之前,为了减少在供水环节上的开发成本,一小部分开发商在自己开发的区域自建供水设施,保障居民和公共用水。但随着城市发展趋于规范化,全国绝大部分地方政府都出台规定,要求实行统一供水。
在秦皇岛,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着城市内的供水企业。
供水企业承担着日常的供水管理工作,名义上是服务性企业,实则拥有很大权力。
上述房地产商称,一个房地产项目除了用地外,供水是最初必须做的事情。新建项目想要开通公共供水工程,首先要取得立项核准等材料,第二步便是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之后,供水企业需现场勘查。勘查合规后,便进入了供水工程的施工阶段。
具体的环节是,用水企业提出申请,将设计施工图交给供水公司审核,供水公司找造价公司做预算,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工程款当然由用水企业负责。然后,供水公司进行招投标,确定好施工单位并竣工后,主要由供水公司验收,验收完毕,用水企业付款,供水设施移交。
这其中,基础工程一般分为项目内外两部分:外部主要是供水企业的管网铺设;内部工程比较复杂,虽然已经具备设计图纸,但因供水是比较专业的工程,最终还是由供水企业说了算——如果在这个阶段,供水企业提出种种问题,项目的进度肯定会受相当大的影响。
一位房地产商表示:“你可以想想,不管是酒店业和房地产业,在工程当中,因为有银行贷款利息、人员工资等开支,每耽误一天都是极大的损失。所以只要适度,我们给他们从上到下一些好处,这很常见。”
而这只是寻租的开始。
按规定,供水工程要面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公开招标。“但那只是走个形式,”上述房地产商告诉本报记者,“基本上由供水公司确定,或者内定。马超群在这个环节也存在从工程公司索贿的可能。”
在秦皇岛当地,供水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单位仍然是供水企业。按照规定,如果未能验收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这又是一个存在寻租可能的领域。
房地产项目竣工或酒店竣工进入销售或使用阶段前,一般还需要满足这样的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而供水环节具备使用条件的标准,当然仍需由供水企业证明。
按照常规,供水、供气等基础工程的造价,均被包含在房产的总价内。那么,其中因为贿赂而发生的费用又如何计算呢?
当地开发商表示,如果是房地产项目,这些额外成本当然会以各种方式计算入工程成本,“当然最终实质上还是要由商品房购买者承担。如果是酒店等服务企业,就要另当别论了。相比之下,他们对这种负担更为痛恨。”
当地一位熟悉城市用水工程的人士表示,据他了解,除了上述可能存在的寻租环节外,马超群还存在从政府投资的公用事业工程中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嫌疑。因为这些工程也主要是由供水公司承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