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首次举行新当选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14.01.2016  14:49

 

图为宣誓仪式现场。盛义摄

 

昨天上午,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全体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庄严进行宪法宣誓。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少华领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仪式上,丁少华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整个宣誓会场庄重、严肃。铿锵的誓言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也是面对全市人民递交的一份庄严的承诺书,让会场中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宪法的神圣和承诺的分量。

 

宪法宣誓制度提出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5年12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大开展宪法宣誓的操作办法。

 

此次宣誓仪式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的正式实施。这将对全市上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尊重宪法、宣传宪法的意识,有利于增强其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执政、推动依法治市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