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全省首建法援与价格争议调处联动机制

16.11.2015  16:04

  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价格认证中心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建立市价格争议调处与法律援助工作联动机制,开全省先河。

  该机制是根据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及省法援条例相关精神建立的,旨在维护经济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降低诉讼成本。根据这一机制,价格争议调处机构和法援部门,在各自工作领域遇到需要联合处理的纠纷时,将采取联合互动的方式灵活开展法律援助、价格纠纷调处行动。

  据悉,可以进行申请价格争议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有: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他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其他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物质财产损失的。

  上述案件中涉及物质财产损失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价格争议调解,无需进行财产损失司法鉴定,价格争议调处机构直接利用自身具备的专业价格知识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服务,使得双方能够对财产损失获得正确的信息,从而就损失部分不经过诉讼和司法鉴定就能快速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以后,双方立即可以签订调解协议,如不能按照协议履行,双方可以就调解协议约定内容向法院直接起诉。价格争议调处机构与法律援助机构也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价格争议调处机构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调处争议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这一机制框架内,全市区域内符合该规定的案件当事人都可以通过申请,请求价格争议调处机构进行调解。(记者杜勇清通讯员田勇金冬)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