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破“首例”大要案专给执法难题建章立制

24.11.2015  09:51

  常州公安有个敢“吃螃蟹”的查案大队

  

  在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个9名民警组成的案件查处大队,除1名今年刚调入的新人,其他民警几乎成了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经济与法》《东方时空》《今日说法》等栏目的常客。因为,他们是一个总在全国率先“吃螃蟹”的查案大队,过去5年多,侦办了十多起“全国首例”“全省首例”大案,而且大多是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等民生领域的新型刑事案件,并由此创立一系列打击这类新型犯罪的战法、法制规范,为执法难题建章立制。

  实战探索:

  屡破“全国全省首例”大要案

  治安警察是干什么的?在很多人印象中,就是给居民上个户口、办个身份证什么的,至于办案,无非就是“扫黄打非”,至于办理大案要案,几乎与治安警察没什么关系。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毛成说,治安部门一项重要职能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但也依法管辖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6大类刑事案件,涉及100多种罪名,占刑法罪名总量的近1/4,仅次于刑侦部门。

  最近5年多,该支队案件查处大队负责查办治安部门管辖的重要刑事案件,除了黄赌、假冒伪劣等传统案件外,查办重点逐步转向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新型犯罪案件。

  没有现成的经验、没有办过的案例可供借鉴,案件查处大队在办理食药环案件时,几乎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确立了依法办案的理念,不断寻找刑诉法和行政处罚法之间的桥梁。”案件查处大队大队长戴剑说。

  2009年9月8日晚,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经贸委、工商、卫生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常州市戚墅堰区一村庄内查获一病死猪的非法屠宰窝点,现场抓获王某山、王某旭、洪某亚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病死猪11头。后民警循线追查,从附近犯罪嫌疑人私设的一冷冻冰库,又查获已屠宰加工好待售的冰冻病死猪145头,重3.7吨。这是全国第二例、江苏省首例制售病死猪肉案。

  “当时从公安到检察院、法院都没有办过这类案件。”案件查处大队教导员刘俊说,特别是对于病死猪肉如何认定,没有可操作的方法。为此,案件查处大队和相关部门开了五六次协调会,最终由江苏省疾控中心出具相关专家鉴定,作为证据对病死猪肉进行认定,将3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有了这第一次“吃螃蟹”的经验,2009年以来,案件查处大队先后侦办治安部门管辖重大刑事案件30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5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9起。其中,有多个全国首例案件。如2012年查处的全国首例非法医疗美容大案、2014年查处的全国首例韩国人非法行医案、全国首例侵犯著作权案等等。

  破解难题:

  填补法律空白为办案立规

  通过大量“吃螃蟹”案件的办理,案件查处大队也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技战法。

  2014年八九月份,常州警方发现武进区一处河流中出现油污,有时还会散发出恶臭。经过循线追踪,警方发现了一条排污暗管,源头为一家对化工包装桶进行清理的公司。案件查处大队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然而尴尬的是,对于现场残留物质采样,明知道是有毒有害物质,可环保部门找不到国内能出司法鉴定报告的有资质机构。

  案件查处大队“尖刀”之一、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法制大队副教导员李斌提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南京大学现代物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将检测报告作为证据使用,获得法院、检察院认可。

  “案件查处大队的目标不仅是自己会办案,还要通过积累经验,建章立制,让全市治安民警都能办理这样的案件。”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说,为此案件查处大队充分发挥条线打处工作的指导协调作用,自2009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常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属地责任倒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余个,有力推动了治安部门法制建设。

  “将我们的做法用法制的形式固定下来立规矩,不仅对办案有帮助,也是对犯罪分子最大的震慑。”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葛松杨说。

  通讯员芮干记者钱鸣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