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首个省级“税保合作”支持小微企业举措

05.04.2016  11:03
  
          4月1日,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与广东保监局联合签署《广东省“税保合作”服务小微企业备忘录》,推出了全国第一个由省级税务部门与保监部门联合、运用纳税信用数据、服务小微企业的创新举措。   据介绍,“税保合作”项目,是通过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由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定期向广东保监局推送该省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相关纳税数据,广东保监局组织辖内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纳税数据,对于符合条件、优质守信的小微企业,为其融资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或量身订制保险产品,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税保合作”项目将纳税信用与支持小微企业有机结合,既使纳税信用成为小微企业的信用资产,提升了纳税信用数据的“含金量”,也为保险公司开展保证保险业务提供了风控依据,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保障。对于我省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行电子(网络)发票助力绿色发展。”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在提出服务广东创新发展十大举措中表示,结合移动互联网、手机平台、税控证书等技术,支持移动终端电子(网络)发票工具。同时大力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电子(网络)发票,实现发票使用、传输无纸化,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广东的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已经完成系统开发工作,4月开始测试培训,5月1日全面推行。      自5月1日起,随着国地税合作开发的广东电子税务局的全面推广,广东全省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以开具电子(网络)发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广东省将有84万户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地税纳税人,变为缴纳增值税的国税纳税人,其中有近20万户纳税人目前使用地税版的网络在线开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