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04.07.2017  19:46

7月3日,代省长吴正隆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突出精准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应急预案,科学有效调度,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陈杰厅长汇报了水源地风险排查和达标建设情况,介绍了工作方案起草和主要内容。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近期省水利厅会同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地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隐患风险进行了排查。提出在全省部署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完成设区市及中央环保督察明确的水源地达标、风险隐患整改任务;2018年底前,力争完成其他县级水源地风险隐患达标建设任务,消除新的风险隐患,建立双源供水或应急水源。

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八项主要任务:划定、复核水源地保护区;完成未达标水源地的风险隐患达标整治建设任务;整治水源地新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及隔离防护;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与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快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通过整治和建设,全省各水源地实现管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经费落实、制度建立、设施完善,做到“管理科学规范、应急处置有力、各项保障到位”,确保饮用水安全。(供稿:厅水资源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