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侦破制售毒害食盐大案 2万吨有毒食盐流入7省市

02.07.2015  10:49

  7月1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泰州市公安局经过历时6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假劣食盐案件。犯罪嫌疑人直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工业盐分包装后销售牟利,案件涉及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安徽、山东、江苏7个省市,累计制售假劣食用盐2万余吨,案值2000余万元。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发嘉奖令,给予泰州市公安局通令嘉奖。

   泰州多地市场出现假劣食盐

  2014年11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盐政执法部门在对海陵区食盐市场巡查工作中发现,市场上有大量包装袋标注“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字样的食用盐。

  执法人员随即取样监测,发现其中除碘含量为零外,还含有致癌成分——亚硝酸盐。经进一步检验确认,该盐系工业盐。随即,公安联合盐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结果发现,海陵、姜堰、靖江、泰兴和兴化三市两区的市场上均发现了该盐。为此,泰州警方成立专案组。

  专案组侦查发现,假劣食盐大多通过位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小超市、小卖部销给了市民、小餐馆、食品加工店和部分单位食堂。侦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些假劣食盐都来自北京方向的长途大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