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业迎来最严监管 我市压实食品药品 安全主体责任

17.12.2019  22:14

  昨天,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召开。会议向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企业、大型食品超市、规模农贸市场、大型药店连锁企业等主要负责人传达国家安全生产督查的要求、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会议精神,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版《药品管理法》等。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条例》中有关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全过程控制、举报奖励、特殊食品监管、复检制度、行政处置的从严与从轻减轻、执行企业标准的要求等几方面亮点。此次《条例》在处罚、问责、监管、标准四个方面都做到严格要求,被称为“四个最严”。《条例》要求在食品产地,生产加工过程、销售、贮存、运输、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例如,针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条例》规定对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企业,除对违法企业给予处罚外,还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

  会议指出,企业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主体,更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做良心食品、安全食品、放心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化服务举措,着力营造食品药品企业高质量成长环境,推动各方参与,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677户、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46户。会上,靖江餐饮业商会负责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让政府满意、让百姓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