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局园区分局积极贯彻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02.06.2016  05:23

  2016年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迅速贯彻落实该《办法》,提升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水平,淮安市局园区分局日前举办培训班,对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部分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80余人进行了培训。一是组织学习《办法》,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新要求及检查要点进行详细解读,并发放《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二是通报今年第一季度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对案件中出现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常见问题和涉及到的相关法规标准作了讲解。三是要求参训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迅速展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近期,该分局将依照《办法》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部分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开展全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从源头上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淮安市局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