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被查处

01.07.2015  11:54

近日,我市一家食品店因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立案查处。

 

这家食品店位于城南办事处康兴路,该店销售20多种进口食品,均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大多是来自日本的饼干、酵素和来自韩国的薯条等,还有数种婴幼儿食品。商家称,其中一些进口食品是帮客户代购的,另外一些是因为工作疏忽,忘记将中文标签贴上。但商家却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单等。执法人员当场对20多种进口食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日前有苏州消费者以网购的进口婴幼儿食品无中文标签为由,将销售商告上法院,取得了10倍赔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执法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洋食品”,购买时需认准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中应载有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原产国、制造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境内经销商的详细信息等,否则,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十”,即除了要求退还购物款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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