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店经营业主使用他人营业证照被查处

16.10.2015  11:23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港城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名刚刚接手他人食品店经营的业主竟然使用他人的营业执照经营,且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在这家新设立的食品店检查时,检查人员要求店主提供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店主连忙拿出相关证件,并说:“我们证照都齐全,不怕检查。”但检查人员发现,该店主提供的证照上的名字并不是其本人。原来,该店主的食品店是他人转让的,原户主也是从事餐饮服务。该店主转让时贪便宜,同时要了原户主的证照,接受检查时居然将原餐饮店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拿了出来。

 

检查人员现场对这名“迷糊”的店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使用他人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一律被视为无证无照,提醒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