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捍卫校园“舌尖”安全任重道远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史上最严的新法条文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重新定位了当今食品安全的监管领域,拓展了监管范围,加大了行政处罚与问责力度。当前,我国校园食品安全状况如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教育部门和学校该如何应对?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中毒事件呈下降趋势但风险犹存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的依法管理校园食品安全能力,强化相关人士的法律和安全意识,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研讨培训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代表悉数到场。
教育部体卫艺司巡视员廖文科认为,通过专家的解读和热烈的讨论,大家对《食品安全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新的《食品安全法》固定下来了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分工。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种养殖以及转基因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则承担食用农产品进入生产加工和批发、零售市场以后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将大大增加。
“学校属于集中供餐,就餐人数多,群体特殊,出了事不仅会影响到家庭,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是我们监管的‘主阵地’之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如是说。该负责人说,对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领导非常重视、关心,并将其视之为监管的重中之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国有40多万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每年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数据,2015年上半年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共发生10起,其中学校集体食堂中毒事件就占了好几起。虽然这些年来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出现了总体下降的趋势,但偶有波动,同时,局部地区事件频发,安全风险犹存。
廖文科深刻感受到多年来各级领导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在教育部体卫艺司工作了30多年,见到印发最多的文件就是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无论是党中央、国务院还是教育部门的领导,包括具体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都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
廖文科介绍,当前我国校园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正朝着好的方面发展。据卫生计生部门统计分析,近些年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总的发生率越来越少,重大事件也明显减少,但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的数量占全社会食物中毒事件数量的比例也在相应增加。“说明我们对学校食品安全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制度和措施、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农村学校食堂条件、设施配备还存在问题。”
管理不善、无证经营成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为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山东省济阳县食药监局对山东英才学院(北校区)内的15家小食品店、6家小餐馆及5家饮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其中两家无证经营店铺被立案查处。据食药监执法人员介绍,该小饮品店提供餐饮服务但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且经营者也不能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合格证明。
像山东英才学院无证经营小食店乃至学校食堂的不在少数。2013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检查了约6000家学校食堂后发现,557家学校食堂无证经营。
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于方方面面,有关人士指出,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既有无证经营、责任不到位、承包经营和校外送餐等管理问题,也有违规经营、生熟不分、原料不新鲜和人员培训不到位等经营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校食堂由于校方和承包方之间存在矛盾,而发生投毒事件的已非个案,凸显学校食堂管理中的漏洞。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随着国家对学校食堂加大管理,个人承包食堂已不再被允许。但在海南省,有的学校食堂签订了3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承包合同。海南省的一位同志抱怨:“同样都是国家政策,过去允许承包学校食堂,现在却不允许,而且承包协议签订的时间都很长,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在一些地方,学校食品安全的很多问题源于缺乏责任心和无知。教育部门每年在开学后都要强调四季豆一定要煮熟,但每年都有因四季豆没有煮熟而引发的中毒事件。中国教科院体卫中心主任吴键对此十分气愤,他说:“这明显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校长和学校食堂经营者要是有足够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把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或者哪怕是经常看一看有关事件的通报都不会发生这种事。”
相比较校内食堂,学校外的“三无食品”同样值得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学校门口卖膨化食品,其中一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这给学校食品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2014年8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儿童食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积极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绩;2015年5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针对“辣条”产品质量和监管问题,下发了通知,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监管工作。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艺术小学门前一条街都被各种小吃和小卖部占据,校长赵纪军对此很无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同样需要全社会共同来捍卫。”
食品安全重点在预防 关键在教育
廖文科指出,落实《食品安全法》,教育部门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好新的《食品安全法》,尤其要了解《食品安全法》中与学校食品安全有关的规定和要求有哪些。二是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关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规章制度,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转化为各级各类学校可以具体操作的规章制度。三是要严格执法,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管理校园食品安全。四是要对违规违法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廖文科表示,食品安全重点在预防,关键在于教育。他说,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在推广营养餐的过程中,都在用餐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营养、节约、感恩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具体的用餐过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比单纯在课堂讲知识会更有效果”。
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卫生处处长张芯介绍,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健康教育。原来的体育课现已改成体育与健康课,并将营养、健康、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纳入其中,通过体育与健康课对学生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学校板报、校园网络、宣传栏,甚至闭路电视、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三是开展主题活动。
新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廖文科认为必须两手抓,一方面要坚持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尚德守法”教育,真正做到“三心”。他说,所谓“三心”即指一要有爱心。学校管理者和食堂经营者要像关心自己孩子健康和安全一样关心校园食品安全,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二是要有良心。学校相关人员必须要有起码的良心,要做到不糊弄人,不采购变质食品,时刻把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要有责任心。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校园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把关,这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记者 李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