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领导向电视台下令:新闻节目不得出现方言

21.10.2015  08:20

  南方某地级市电视台近期传出一个规定,即新闻节目中的所有采访,都必须使用普通话,方言同期声一律不得采用。

  电视圈中的好友有些好奇:是谁,做出这样奇葩的规定?原来是该市一位主要领导。不过,他只是口头强调,未做公开指示,如此一来,可进退自如。媒体同仁还是禁不住猜想,领导虽是本土人,但在京城任职过,是不是有普通话情结?或者,可能是领导担心,新闻里老百姓时不时地蹦出几句土话,影响外地客商的视听体验,拉低城市品味?

  说实话,那个内部规定令我感到些许冷意:领导对老百姓说话的口音都有限制要求,对电视的内容架构、节目主题、题材方向是不是更有硬性规定?是不是会逼着电视台记者以后都要到师范专业或播音主持专业的班级里去采访?或者,像处理老外的同期声一样,给当地百姓的方言配上普通话?或者,干脆同期声弃而不用,解说接着解说?

  本人也在电视媒体供职,常常一口蹩脚的“不懂话”。乡音有如植入人脑的一张永久“”份证,浓浓乡音里,有乡情,有乡愁,官位再高、成就再大的人,他回到家乡,一般都会切换成方言,和邻居、亲友、长辈交流。而方言俚语里往往也隐藏着不简单的文化密码。譬如,老家的人将锅盖说成“釜冠”,釜者,锅也;冠者,帽子也。将说脏话说成“呐粕”,将暗地使坏说成“魑坏”,虽为文言文,但是好理解。有意思的是,一个“”字,敝乡方言家族里便有好多“兄弟姐妹”:望、睃、瞟、瞧、瞅、瞄、瞥、盯、瞪、相、眯、扫、斜……如此之丰富,何其生动与形象!

  国人当然都应该学习使用普通话,以节省人际交流成本,不过,恐怕永远都很难强行规定犯罪嫌疑人、原告、被告、病人、乘客、采访对象等都去说普通话,因此,警察、法官、检察官以及服务行业、新闻媒体的从业者,就得多少了解一点方言俚语,从而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前引那个奇葩的内部规定,往小处说,暴露的是官员城市治理的不自信;往大处说,那是方言歧视、地域歧视;严重点说,那是对新闻传播规律的粗暴干涉。

  在县级电视媒体任职的一位朋友跟我吐槽,说在过去,电视台至少还是三个人在看,市领导、台长、后期编辑;现在,什么人看不知道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主要领导说了算,报什么(不报什么)、怎么报、何时报,电视台都要严格按照主要领导的意图。有时,一个简单的自选动作都会招致训斥以及“不换思想就换人”的训斥。电视机构,本来应该是新闻媒体;在基层一些地方,这一基本职能早已异化;在基层一些强势的领导者那里,更成了他们任性指使的“玩具”,成了专属于某些主要领导的“自媒体”。

  如此“善用媒体”的官员,不只在基层。最近,4名“大老虎”同日被双开,有关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的通报,中纪委“评语”中首次提出“违反中央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据说,某地有过一位主要领导,他的妻子每天在家按时监看丈夫活动的电视画面,一旦发现不适或不雅镜头,就要责令编辑及时修改后重播。更滑稽的是,一次报社送审的选举会场图片,主题是全票鼓掌通过,那位主要领导审看时,居然精准地察觉其中一个人的即时状态不在鼓掌,连夜要求值班编辑更换图片,值班编辑只好连夜去找摄影记者。

  公众对媒体的态度,是社会问题的折射;官员对媒体的态度,往往是他心态和素养的真实表现。一个地方领导过度干预媒体,是对自己行政能力不自信的表现,也是不好好干实事的标志。(周云龙)

  原标题:地市级领导向电视台下令:新闻节目不得出现方言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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