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七大领域的信息将重点公开,重要改革方案要广泛征求意见

12.12.2018  15:03

  现代快报讯 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这些百姓最关心的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将重点公开。12月 11日,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七大领域的信息将重点公开,届时将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让百姓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方便办事创业。

   重要改革方案要广泛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也要公开

  具体哪些内容要公开?意见明确,公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实际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重大决策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攀比、炒作,要认真对待并妥善回应公众意见建议。

  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比如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执行和结果信息也要公开。其中提到,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这七大领域信息要重点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七大领域包括 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生态环境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公开的内容都是百姓关心的问题,聚焦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堵点、难点。例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要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举报方式,便于群众申报、查询、监督。

  教育领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意见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对教育的关切,重点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信息。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等信息。按照" 谁审批,谁公开" 的原则,及时公开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办学地址、招生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主管部门等信息。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要依法公开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预防接种信息,及时公开传染病防控信息。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 黑名单" 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等。

  生态环境领域同样是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意见要求,坚持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其中明确,实时发布全省区域及13个设区市未来5 日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以及全省区域空气质量重污染预警信息。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要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预警预报和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应急抢险、应急救援、应急救助工作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以及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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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