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林志梅接受专访 披露去某大学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遇闭门羹 统计落马官员发现—— 职务犯罪 工程、拆迁占四成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检察院副巡视员林志梅,20年来,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摄/记者 李洪鹏
扁鹊曾说,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如果把打击职务犯罪的斗争比作治疗少数职务人群中的“病人”,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这位“全国模范检察官”,无疑是一位预防职务犯罪的“上医”。
20年来,她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在接受《法制晚报》专访时,林志梅表示,“在预防上面,很难看出成效,你问我从事20年的预防,挽救了几个人,数字很难统计。”不过,做好预防就像一个慈善的事情,很有意义。“减少一个犯罪就挽救了一个家庭,甚至挽救了一个企业。”
林志梅告诉记者,前两年分析显示,职务犯罪重灾区应该是工程和拆迁,这部分占到了40%多。
剖析重灾区
工程和拆迁职务犯罪 占到40%多
法晚:从事职务犯罪预防20年了,从您分析来看,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在哪?
林志梅:2015年还没有做分析,前两年我做过分析。职务犯罪重灾区应该是工程和拆迁,这部分占到了40%多,影响还是蛮大的。
我们做很多落马官员的统计,其实拆城建城也好,包括高校领导的落马,多数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比如,高校官员落马,大多数跟学校扩建有关,也有个别发生在采购方面,器械采购啊,但这还是发生在工程建设方面。其他的案件,像招生涉及权钱交易,(603883,股吧)反映也比较强烈,但事实上这样的举报很少。
法晚:作为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有人说,出了犯罪分子就是您这个部门没有预防好,您怎么理解这句话?
林志梅:我觉得腐败现象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我们社会初级阶段,这些问题也是难以避免。我的理解是,我们预防的人手很少,要打、防两手抓,也做不到,几个人要预防一个辖区里面的几百号人,保证没有案件发生,我相信是不可能的。
我就发现,一些领导其实不懂法律。我因此觉得要宣传,查办案件的同时还要把预防做好,一定要关口前移,少办案件,减少一个犯罪就挽救了一个家庭,甚至挽救了一个企业。当时我的出发点就是这样,而不是我做了预防,就能杜绝犯罪,这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想过的事。但是,我想我做了总比没做强。
法晚:在您看来,这些人犯罪心理主要是什么?
林志梅:犯罪的人当中,有很多是懂法律的,只是存侥幸心理。有些人不懂,他认为自己这是礼尚往来的事情,还有一种是随大流。
我们预防的就是萌芽状态的想法,让他懂得法律,认识到“哦,原来这是犯罪,我不能做”,给他有一个提醒。犯罪的心态是很多的,有的是贪婪,有的就是侥幸,看到人家都这样拿,我不拿显得格格不入。不过,可能你给他一点警示,他就觉得算了。
有的人当领导以后,有人送东西,他就觉得部下来看我,这是应该的,他没有想到权力。你不在这个位置上,没有这个权力人家会不会送给你,所以你要告诉他,进行一定的宣传教育。以后,这些人就会想,我不需要,不能乱拿。
所以,减少犯罪是一个过程,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别人懂法守法,还有就是通过案件剖析来警示身边人,再有就是通过案件查办,帮助找制度漏洞。
搞预防工作
讲完课想走走看看 又担心有公私兼顾之嫌
法晚:这么多年,这个工作的成效是否明显?
林志梅:我去宣讲的时候就说,其实我讲的大家都很清楚,甚至比我都熟悉。如今微信、多媒体,电视里面都可以看得到,每个案例我相信大家都会去关注,我只是重复而已,可能有的人听得进去,有的人不当一回事。但是我想,我讲这些事情,希望大家能记住,我会通过一些事例去告诉大家。
其实,做好预防就是一个慈善的事情,很有意义,可能没法统计你取得的成效,但是很多单位积极参与这项活动,你真的会感觉到非常开心。我在南京搞一个争创平台,有几千家来参加南京市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我们三年一评比,那些领导经常会把你请过去,指导他们怎样开展活动。可以看出,做领导的都想把这个事情做好,当领导的都希望自己懂点法律,也希望单位不出事情。
法晚:您是自己怎么以身作则的?
林志梅:我的工作就是做宣传,我有工资,财政给我了,工资不是每个月都发给你了吗,你为什么还要去拿呢?这样做,我觉得有损公务人员的形象。
还有就是吃喝问题,我认为到一个企业开会,完了以后吃一个工作餐,我接受,我也理解,我也会参加,因为反正到了吃饭的时候,我回单位也吃,单位里面也是工作餐。这个事情我觉得不过分。
但是,如果讲完课,三个领导陪着吃,或者机关有食堂专门给炒几个菜,我坐在那就吃不下去,我觉得不好意思,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去过很多地方,都是去讲课,我也矛盾,想走走看看,但又一想,我天天搞预防工作,如果我出去玩了,干部们得知后会说“你林局长不也是公私兼顾?”
反腐生产力
南京一学校反对介入 后来感谢“保住名誉”
法晚:您曾讲过反腐是生产力,您能解释一下这句话吗?
林志梅:我上次讲了一些例子,我们有一个企业,领导贪腐,这个企业摇摇欲坠的了,群众举报很多。通过把发现的经济问题查处了以后,这个企业不但没有倒闭,还起死回生了,工人工资也增加,为国家挽回了几千万损失。而如果问题没有被查出,继续发展下去的话,这个企业可能就倒闭了。
还有一个企业,外贸出口比较萧条,然后自身开展了预防工作,并获得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称号。随后,人家一看这个单位很廉洁,就都愿意跟你做生意,带来企业的效益,这不是促进生产力吗?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法晚:许多人认为预防犯罪中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力度偏软,您怎么看?
林志梅:那就是从制度上改变,之前我提过建议,就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比如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写明施工方不能行贿,如有违反,视情节取消在该地区的廉政准入,不能在本区参加招投标。这就是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的共同部署中。目前,已经有反腐双责制,即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未来应该从法律层面,引起党委的重视。
有一次,南京江宁某大学一项重大建设项目启动,检察院主动上门帮助职务犯罪预防时,学校却不欢迎检察机关介入。没想到半年后,检察院就接到举报,说该大学分管建设的一位负责人受贿5万元。反贪部门经调查了解,那位负责人确实拿了别人给的钱,而在预防部门介入后,他又把钱退了,最后没有成案。学校领导知道这件事后,主动打电话感谢我,说“检察机关的预防介入,保住了大学的名誉,挽救了学校干部”。
“挽救几个人很难统计 但没这个机构谈何预防”
法晚:职务犯罪要立法,您有什么建议?
林志梅:在预防上面,很难看出成效,你问我从事20年的预防,挽救了几个人,数字很难统计,而且成效很弱,但没有这个机构,你谈何预防?谈何预防减少犯罪?
不过,这个机构又面临都是老弱病残工作人员问题,老同志多,大学生根本分不到,也不愿意来,因为你这个地方没有成效,我在你这儿,这一辈子得不到提拔。但是,有立法了以后,这就是你必须要做的,这是法定职责,否则出了事就要受到追究。
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问题,是一个大事情。从“不敢、不想、不能”来说,所以我经常会想,我觉得如果中国人都不想了,那我们的教育就达到目的了,如果是不敢,那是高压态势,你害怕被查,害怕被通报。你不能,是现在制度下你还没有限制这个权力。
我觉得应该达到这样的一个境界,不能说现在不能拿了,不能吃了,干着就没什么意思了,这样的话我听了以后真的很难过,也很反感。
谈未来反腐
今年措辞虽不“惊人”
但惩治腐败已成常态
法晚:如何看待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反腐的措辞变化?
林志梅 :去年政府工作报告说,有权不能放任,不能乱用,有权不任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反腐的表述,并没有用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等读起来比较严厉的表述。李总理讲得非楚,一是你要依法,不能乱作为,第二个是要廉洁,作为领导干部你要用好手中的权力,不能为自己谋私利,要清廉,要勤政。最后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惩治腐败就是一个常态。换句话讲,政府工作报告表述非常平和,没有那种看起来语言上的决心,但它却将反腐变成一个常态。
我听了这样表述以后,就觉得责任更加重大,惩治腐败变成一种常态,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绝不允许我们的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我看到报告的时候,就给我们的同事讲,今年的语言看起来没有像去年那样,给人感觉那么醒目、警醒的样子,但是看到我们的政府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个依法的过程中语言更加贴近,要求干部怎么做——廉洁、勤政。滥用权力、不作为、渎职侵权、玩忽职守的这些人,都把他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来惩处。
法晚:刚刚您说进入一个新常态,大家对反腐的期望比较高,您觉得反腐接下来该怎么走?
林志梅: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错必纠,这就是一个新常态。习总书记讲了功罪不可相抵,你犯罪了就是犯罪了,你不要给我讲你过去是什么样子。你必须在法定的职责里面去履职,没有授权不可为,不能乱作为。(记者 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