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预防”宿迁将警示教育拓展到非公企业人员
2015年,江苏省宿迁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实现增加值1824.6亿元,同比增长9.7%,这其中也包含该市检察机关的功劳。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开展非公预防工作是基于对检察职能的科学把握和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据该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鹏介绍道,作为落实检察侦防工作多元使命的重拳之一,宿迁市检察机关从预防和教育等多方面发力,全力护航非公经济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高度认可。
针对非公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85.8%,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占比90%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新就业人数39.8万,占比高达99.4%的这一现实,宿迁市检察机关践行“同等预防”的理念,对非公预防同等重视、同等关心、同等保护、同等保障和同等服务,走出了一条服务保障非公企业经济发展的新路径。
为研究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之策,2015年8月,宿迁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护航非公经济座谈会,市委政法委、纪委、法院、公安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工商联等单位和该市秀强玻璃、双星彩塑等12家知名企业、驻宿商会代表参会,会议对全市非公企业预防工作进行部署,回应企业家们的期待。与此同时,该市检察院成立“非公经济领域检察预防服务中心”,围绕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每年向党委政府和非公经济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一份专项报告作为决策参考。
为强化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层领导的警示教育,2016年5月,泗阳县检察院邀请县工商联及县域30余家非公企业中层领导共120余人,旁听由该院提起的江苏荣浩投资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胡某职务侵占一案庭审活动。而此次活动来源于宿迁市工商联副主席、江苏精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良的“希望”。在该院非公预防调研走访过程中,王金良表示,检察机关加强对公职人员和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警示教育很成熟、很有效,但希望能够扩大警示教育范围,将非公企业员工纳入教育活动中,让员工们绷紧守法守规那根弦。
为此,宿迁检察机关下发了《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将警示教育范围扩大至非公企业人员。“除了开展系列活动外,我们正在筹建非公经济警示教育基地,打造警示教育‘主阵地’。”据该市检察院预防局局长陆聪侠介绍,建成后的基地采取中医诊疗的风格形式,通过“望、闻、问、切”,精准把脉涉企犯罪风险源点,为非公企业“诊断”“治病”和“保健”。此外,非公警示教育基地还同步开展“网络版”建设,主要是借助3D成像技术呈现警示教育内容,让非公企业人员足不出户就能接受警示教育。(朱超 刘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