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理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每年减负21亿元
中国江苏网1月21日讯(记者 罗鹏)记者今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取消、停征和免征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估算,这将为企业和社会每年减轻负担21亿元人民币。
据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介绍,此次取消、停征及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共58个。其中,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每年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7.32亿元;暂停征收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每年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47亿元;对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每年约减轻企业负担12.21亿元。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江苏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多次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007年底的374项,减少为目前的157项。据国家工信部企业负担监测数据,2013年、2014年江苏连续两年企业负担指数排名全国最低,成为收费总量、金额、负担最少的省份。
附: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名目
(一)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4.商务部门收取的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5.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书费6.公安部门收取的铁路联防护路费7.交通港口行政部门收取的港口货物港务费
(二)暂停征收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2.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3.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采矿登记费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7.检验检疫部门收取的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8.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基础设施费
(三)对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船舶港务费、新兽药审批费等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收费部门有国土、住建、交通、环保、农业、林业、食药监、农机、旅游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