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及编报项目年度计划公布
关于下达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及编报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
苏农开综〔2017〕 6号 苏财农发〔2017〕12号
各有关市、县(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入库申报材料收悉,经市级实地考察、省级审查和研究,现将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资金下达给你们,增列相关市、县(市)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602土地治理”(详见附件1)。试点县(区)要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开综〔2017〕3号 苏财农发〔2017〕6号)要求及时完成项目计划编制、批复和报备等工作。非试点县(区)按照省级下达的资金和项目规模编报初步设计及项目年度计划(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计划编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创新机制、政策引导。计划安排向资源禀赋高的地区倾斜,向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倾斜,向开发效益好的地区倾斜,不搞平均分配。
(二)综合开发、统筹安排。在综合考虑财政投资总额和完成省政府规定的开发任务基础上,测算各类项目计划,发挥各类项目互补、整合优势,实行整体推进。
(三)突出重点、连片开发。按全省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千里黄河故道现代农业特色走廊”的区域发展目标,加大对现代农业扶持力度,同扶贫开发结合安排。
二、投资标准及配套政策
(一)农产品基地项目:2017年度省级黄河故道农产品基地项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1000元/亩,市、县财政根据各自财政保障能力自主确定本级投入。鼓励乡村集体及各类项目建设主体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要在不突破本地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绝对额标准前提下,引导和鼓励项目区农民等受益主体筹资筹劳,并纳入项目投资计划进行管理。省级财政资金补助范围按《江苏省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农开规〔2015〕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2017年度省级黄河故道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2000元/亩,市、县财政根据各自财政保障能力自主确定本级投入,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额度、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和范围、科技推广经费使用与管理按《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库及选项指南的通知》(苏农开综函〔2016〕5号、苏财农发函〔2016〕23号)有关要求执行。
由涉农企业独立申报实施的各类项目试行“先建后补”,按《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先建后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开科〔2016〕7号)执行。
(三)有关费用标准。项目区建设内容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水利、农业、林业等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以项目建设标准和绩效指标为依据,按照“缺什么、建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其中,项目区内硬质化道路,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8万元/公里(路面宽度不超过3米,厚度不小于15厘米)执行,新做路基的可上浮10%,宽度小于3米路面财政补助标准按面积折算。用于田间道路工程的财政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财政投资的45%。用于项目区平田整地、沟渠疏浚等土方补助的财政投资额以县(市、区)为单位不超过财政投资的5%。农机具购置补贴不予安排。农产品基地项目原则上不提取财政资金用于科技推广。项目管理费、工程管护费以县级为单位参照国家土地治理项目现行标准计提。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不提取工程管护费。
三、年度计划及初步设计编制与审核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区规划。要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库及选项指南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意见,规范项目名称和项目代号,根据本次下达(试点县(区)自行确定)的项目及开发规模,进一步完善项目区规划,做好连片项目区之间的规划衔接。涉及生态管控区域的建设内容须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相关要求。要进一步明确项目规划设计与标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优化中沟级以上基础设施规划,根据项目区实际治理需求,优先安排中沟级以上配套内容,重点解决项目区生产主要障碍因素。要明确项目区产业利用规划。
(二)认真编制单项工程的设计与概(预)算。中沟级以上的单项工程要按相关专业要求进行专项设计,设计单位须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项目初步设计按《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进行编制。项目工程投资概算采用《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及配套软件编制。对不符合投资范围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比例要按规定进行优化调整。所有投资建设内容(含土方、林网)的具体名称、位置和规格要用图、表反映清楚。
(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根据财政投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年度投资计划中要根据项目实际明确绩效目标(样式见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参考和附件,是今后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确定相关绩效目标时,要有切实可行的分析,绩效目标的分析应作为初步设计的一部分报市审核、批复。
(四)认真做好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项目申报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工作。涉及“生态红线”区域的项目年度计划需附当地环保部门意见。非试点县(区)项目初步设计、概(预)算的审核、批复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要在明确具体建设标准及绩效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编报、审核和批复;各项目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编制,须以经市级审核并修改到位后的初步设计和概(预)算为依据。试点县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批复应明确项目的具体名称、规模、投资额度、投资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材料与报备要求
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的其他编制样式和要求与2016年度同。各试点县(区)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的审核、批复工作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并于6月30日前报省、市备案。备案材料为:初步设计审核、批复、年度计划批复文件各一式二份及相应的初步设计和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文本各一份。非试点县(市、区)项目年度计划一式三份,附印刷版、电子版(PDF格式)项目初步设计各一份,由县(市)开发、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市辖区项目由市开发、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2017年6月15日前,连同市级对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批复文件各两份,由市统一集中报省。
附件:1. 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支出预算表
2. 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发规模计划表
3. 2017年度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目标表(样式)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