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12.10.2016  16:39

  近日,江苏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将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部规定由省级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市。

  为积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江苏积极探索省级部门“零审批”。以2016年已审批项目测算,此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调整,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减少量达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