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出台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建设指南 推进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常态

06.04.2016  16: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和盐城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盐依法〔2015〕5号),切实加强我市范围内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日常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典型引领作用,根据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安排,结合我市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不同类型和工作特点,盐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3月11日研究制定印发了《2016年盐城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建设指南》供各示范点参考,并对各示范申报项目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强调指出本次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作为调整确认下一轮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主要依据之一,凡未开展或不认真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活动的示范点,将取消其下一轮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