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26项涉车收费清单,未列入的车主可以拒缴
新华报业网讯 涉及机动车的费用该怎么收?4月22日,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该局会同省财经厅联合制定的省级涉及机动车收费目录清单,26项收费包括公众关注度高的停车费、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等。涉车收费目录清单的首次发布,意味着,今后凡未列入清单中的收费,车主可以拒缴并举报。
据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介绍,26项涉车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4项、兼具两种性质的收费5项,涉及公安、交通、质监、农机、人社、住建(城管)、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社会经营服务机构。每一项收费的标准、性质、审批依据和收费部门都清清楚楚,便于公众了解政策并帮助物价部门实施监督。如,机动车驾照考试收费标准为340元,其中,科目一30元/人次,科目二140元/人次,科目三90元/人次。“各级各部门不得在省级目录清单之外,再行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增加收费频次。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4月1日起,我省收费监管手段发生重大改革,已实施约20年的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被取消,3万多个收费许可证被全部废止,取而代之的是事中事后收费监管新模式,新的监管手段就包括建立收费清单目录等制度。按照新的规定,全省各级收费单位须于每年定期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如实报告上年度收支状况、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刘璐表示,单位收费虽不用像过去那样“凭证收费”、“亮证收费”了,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乱收费,无论是收费项目还是标准,一切都要按“规矩”来。目前,我省正结合国务院会议最新减负精神,开展近年来规模、力度最大的第六次收费清理工作,本次清理的主要目标确定为放权和减负,将取消一批收费项目,下放一批收费管理权限,降低一批收费标准,转变一批收费性质,放开一批收费事项。收费清理方案已初步拟定,待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发布实施。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吉强 实习生 陆娴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