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司法局73项流程推动标准化建设

29.12.2016  03:02

今年以来,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作为该市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以实用性为中心原则,积极探索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的新途径、新模式。该局梳理出73项流程,内部流程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看得懂、学得会;外部流程让每一位群众都知道怎么做、结果是什么,真正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一是建章立制。 成立标准化流程制定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亲自指导、督促。立足司法行政业务操作实际,对现有的各项工作规程、管理机制等进行筛选、排列、整理,将全部司法行政工作梳理成23项内部流程和50项外部流程。每个流程包含“图(流程图)—文(工作制度)—表(安排表)—单(责任清单、成绩单)”四项内容,全面理清、细化工作职能,切实做到制度完善,工作有序推进,促使司法行政工作向现代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执行力。

  二是定岗定责。 各科室科长、中心负责人依据三定方案和上位法、省市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分别编写科长和科员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含岗位职责、履职规范和风险点提示、组织关系、任职资格、参加会议五块内容。其中履职规范和风险点提示对应了73项内外部流程,岗位管理重点对应的流程标黄色,岗位管理风险点对应的流程标红色,让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从而实现对各个过程、环节的有效性控制, 尤其明确权力交叉环节的岗位职责及责任归属,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杜绝履职过程中行为的随意性。

三是固化考核。 结合标准化流程和岗位说明书,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分为台账分、过程分、现场分、结果分四项内容,对系统内所有工作人员实现工作量化考核,杜绝因个人好恶影响对下级和下属工作的判断,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权威。并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考评,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同时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奖勤罚懒,提振司法行政队伍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