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微企业免交42项收费 发现继续收费可举报

06.02.2015  13:02
            1月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交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涵盖质量监督检疫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旅游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10个部门的收费项目。         日前,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保部门、新闻出版部门、林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旅游部门10个部门。           根据规定,对于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如发现有继续收取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