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6项实招振兴实体经济 经典产业可享优惠

23.03.2017  14:44

        “对首次入围全国500强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每个城市专项安排5000万元给予支持”“每年降低企业成本1000亿元以上”……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江苏再出实招。

        3月22日,全省制造业大会在南京举行。当天下午,省政府召开“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振兴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省政府秘书长王志忠详细解读了全省制造业大会上发布的两个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苏南实施意见》)。《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七大任务26项实招,其中有20项政策为省政府正式文件中首次明确。

        首入全国500强可奖500万

        《若干政策措施》从引导企业加快制造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优势、鼓励企业对标定位做优做强3方面提出了政策。首次明确的政策有8项,包括对省级优秀示范智能车间、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给予奖励;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招标,对中标单位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境外商标注册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对国家认定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给予奖励;对首次入围全国500强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领军企业负责人和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可优先推荐作为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或奖状、“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人选;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收购国外研发机构的企业,按收购合同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经典产业等可享优惠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提升历史经典产业,认定100个左右历史经典产业示范工作室、示范企业、示范产业基地(街区),经认定的工作室和企业可享受国家和省的各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提出,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成效明显的,省级相关专项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实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此外,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每个城市专项安排5000万元给予支持;制定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评估择优切块安排不超过1亿元的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对“中国制造2025”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等政策,均在文件中首次明确。

        苏南将建“12+6+8体系”

        《若干政策措施》首次明确,支持苏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试点;适当提高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实行单独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还明确提出,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用电物流成本等,确保每年降低企业成本1000亿元以上。

        《苏南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苏南地区“先行先试”的思路,力争通过2017到2019年3年的试点示范,苏南地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努力建设成为全国协同创新标杆区、转型升级示范区、智能制造先行区、特色发展引领区。

        《苏南实施意见》要求苏南各市深化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明确发展高端产业、推行智能制造、发展服务制造、推进绿色制造、培育跨国企业5项任务。《苏南实施意见》提出12+6+8产业体系总体架构,重点发展12个特色产业,提升发展6个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发展8类生产性服务业。(韩飞)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