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出台音体美信等学科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1.02.2017  18:12

      新学期伊始,镇江市丹徒区下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信等学科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音体美信等学科兼职教师的选拔、任用,建立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兼职教师队伍,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元发展。
  管理办法要求各校根据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要求及课程规定配备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教师,音体美信等学科兼职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参照任职条件确定人选,且相对固定,努力实现兼职教师的专职化管理。
  办法规定了学科兼职教师的任用办法,要求其掌握兼职学科的教学特点与要求,自觉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进度认真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与专职教师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及研修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提高教学质量。
  该区教育局强调,学校应积极向兼职教师提供帮助,开展专兼职教师结对活动;在计算工作量、考评绩效时,充分考虑兼职教师任教学科的特殊性,给予适当照顾;同时加强对兼职教师教学过程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开展听课评课、教学巡视等日常教学检查,制定具体兼职工作要求,纳入教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