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新增成片造林面积65.2万亩 林木覆盖率达22.2%

03.02.2015  18:42
  2014年,我省林业系统深入实施《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着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取消13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省林业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录入省政府网上政务中心权力系统并试运行。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联合省农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调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开展集体林采伐管理政策调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已经局党委会通过,正履行规范性文件报批程序。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出台了《江苏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积极培育经济合作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指导全省10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建成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全省林权发证调查摸底,加快落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试点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渡期全省林权登记有序管理。部署开展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为国有林场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创新义务植树履职形式,手机短信和网络捐赠植树、护绿活动取得实效。


  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新增成片造林面积65.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2.2%。绿色村庄建设深入推进,新建绿化示范村1028个。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水土保持林营建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顺利实施,困难立地造林及生态修复取得新突破,木本油料林和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培育示范点建设有了新进展,加快推动了薄壳山核桃、榉树、楸树等优良树种成片造林。强化森林抚育培训,扎实开展森林抚育试点示范,设置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成效监测点13个,完成森林抚育153万亩。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47个、共1.6万亩,营建纪念林485个,全省参加义务植树近1000万人次,义务植树约3000万株。


  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省采伐蓄积85万立方米,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限额内。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43.89万亩,全省重点公益林总面积达576.05万亩。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排查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共排查案件158起,涉及林地面积237.55公顷,收回林地88.41公顷,已办结72起,其中2起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全省恢复湿地6.4万亩,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166万亩,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新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新建省级湿地公园4处、湿地保护小区47个。开展了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大丰保护区亚行项目进展顺利,麋鹿数量已达2360头。


  林业灾害防控水平显著提高。2014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9起,过火面积44.14公顷,受害面积5.11公顷,受害率为0.003‰,控制率0.18公顷/次,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完成了省政府责任状防控目标任务。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连续十年实现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与病死树株数“双下降”,美国白蛾快速扩散蔓延态势得到遏制,杨树食叶害虫实现了“有虫不成灾”。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2%,成灾率0.62%,防治率94.5%,无公害防治率85.1%。


  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全省以木材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和林产品经营及森林旅游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产值比重进一步加大,2014年全省林业产值预计达3900亿元,同比上升8%。木材加工、林木种苗、特色林产品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优势明显,人造板、林木种苗的产量和产值全国领先。野生动植物产业持续发展,出口兰花、试验用猕猴和食蟹猴、西洋参等中药材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新增国家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森林旅游逐步发展为林业产业增长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