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勾结设套骗面料款两年诈骗800多万 邗江检方提起公诉
江苏扬州某纺织公司接到200多万元的外贸订单后,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购面料,组织生产。可到了验收环节,对方却百般刁难,最后拒不收货,导致公司损失119万余元面料费。在警方层层剥茧后发现,看似是纺织公司产品质量不过关导致的损失,背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合同诈骗案,并且受骗的公司不止一家。
贵人相助喜接大单 客户指点公司投产
扬州A公司是一家生产、贸易合一的纺织品公司,创立近20年,拥有较为先进的服装生产线,并在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口碑。
今年30多岁的翟进,是A公司的业务经理。因为工作原因结识了不少业内的朋友,钱某就是其中一个。2014年8月,钱某突然联系翟进,称他现在在香港H公司担任验收员,这家公司很有实力,问翟进想不想做该公司的外贸服装订单。当时,翟进正在四处联系业务,听到有订单上门喜出望外,在钱某的引荐下,翟进认识了自称是香港H公司业务部经理的薛某。后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洽谈,达成服装进口协议。
由于此次订单的最终买家是香港Q公司,因此,2014年10月18日,薛某以香港Q公司的名义与扬州A公司签订服装货物进口合同,合同金额120多万元,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即由香港Q公司向扬州A公司开设有客检证软条款信用证)。2014年10月28日,薛某向扬州A公司追加订单,合同总金额增至200多万元。
合同签订后,扬州A公司开始组织面料生产服装。然而,在与老面料供应商联系时发现,合同中约定的面料属于生冷面料,市场稀缺,即使立即找厂家定做,也无法按期交货。为此,翟进找钱某帮忙想办法。钱某给翟进推荐了一个叫陈某的供货商,称其是香港H公司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在此之前,方清山去陈某公司验过很多次面料,没有问题,建议翟进请H公司业务部经理薛某帮忙。
翟进如逢救星。后在薛某的介绍下,翟进联系到了陈某,并将从陈某处拿到的面料色卡转寄给了薛某。很快,薛某回复消息,称香港Q公司已认可这个色卡。
这让翟进犹如服下定心丸。后扬州A公司从陈某处购买了119万余元的面料,投入生产。其间,翟进请钱某、薛某对部分成品进行检验,并按照对方的要求,逐一返工更改。最终,在公司员工加班加点地努力下,所有服装在规定交付时间之前完成。
生产成品屡遭拒收 结伴赴港惊悉缘由
2015年1月,薛某、钱某带着香港Q公司的验收员韦小航到扬州A公司尾查验货。
翟进以为这批货的验收过程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毕竟从面料选购到生产,都是严格按照对方要求办的。孰料,韦小航查货后,以香港Q公司的名义出具了不合格报告,拒绝收货。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翟进想不通,想找韦小航问个明白,好进行返工。然而,薛某等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透露韦小航的联系方式。无奈之下,翟进只好请薛某等人帮忙与香港Q公司协商。在翟进的多次恳求下,对方给了答复,称香港Q公司同意返工。
在接到消息后,A公司立即组织员工返工。然而,待所有服装翻修完毕后,薛某、钱某又以种种理由拒绝收货,也不兑付相应货款。
眼看着已完成的订单无法交付,翟进心急如焚。令他没想到的是,焦心的,不止他们一家公司。2015年2月,翟进听说,扬州B公司的老郑也是香港Q公司的客户之一。和翟进一样,老郑也是经钱某介绍,认识的“大客户”薛某。
2014年10月,薛某以香港Q公司的名义与扬州B公司分别签订两份服装货物进口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共计230多万元,付款方式是信用证付款。合同签订后,扬州B公司组织面料时发现合同所需面料系生冷面料,如按照常规组织开发则必定无法按期交货。因此,听从了钱某的建议,从陈某处购买了130多万元的面料。与A公司一样,扬州B公司在生产初期,钱某、薛某均未对服装质量提出问题,待扬州B公司生产完毕出货前,钱某与薛某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收货,待扬州B公司返工完毕后,钱某与薛某又以交货时间超期为由拒绝收货,也不兑付相应货款。
货已经按照对方要求生产好,多放一天,对公司来说,都意味着损失。在多次请薛某和钱某协商未果后,翟进和老郑决定,亲自跑一趟香港。
2015年2月10日,两人来到香港找到了香港Q公司的董事。得知两人的来意后,对方一头雾水,称截至2015年2月10日,香港Q公司并没有向扬州A公司和B公司下过任何订单,韦小航也并非香港Q公司的验货员,薛某提供的盖有香港Q公司的相关文件均不是香港Q公司出具,盖的章也不是香港Q公司的。
这一结果,让两人犹如遭遇晴天霹雳。在多次找薛某等人交涉未果后,翟进和老郑向扬州市公安局报案。
虚下订单骗取差价 偷学套路暗接私活
那么,这个骗局是如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从中如何获利?随着审讯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逐渐找到答案。
陈某、韦小航、薛某都是江苏泰州人,且都是从事与服装相关的生意。其中,薛某从事个体内销服装生意。早在10多年之前,他就学到了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招数,即与业务公司签订虚假外贸订单,故意指定对方用市场上稀缺或者不常见的面料,制作服装。其间,推荐业务公司向自己指定的面料供货商购买面料,待对方生产完工后,让验货员以产品不合格等理由,拒不收货,以此从中赚取面料差价款。
起初,韦小航跟随薛某打工,充当“验货员”等角色。时间一长,他逐渐摸清了这个“外贸订单骗局”的套路,遂决定利用这种方法接私活。2008年至2009年,韦小航找到陈某,请他找一种“市场上比较少见、差价(指收购价与正常市场价间的差价)较大”的面料,并表示,如果陈某有这种面料,他可以下订单购买,届时,赚取的差价由参与人员共同平分。
这样的套路,陈某早在和薛某打交道时,就已经熟悉,因此,答应合作。
2010年下半年,陈某发现,大连一家公司生产一种生冷面料,随即通知韦小航。同年年底,两人开始合作。
2011年左右,薛某得知韦小航跟陈某合作后,也来向陈某抛出橄榄枝,并表示,他能找到工厂做订单,也会有办法让工厂时间来不及,质量不过关,导致工厂出不了货。
就这样,3人开始分别伙同宋林、秦勇(在逃)等人,进行交叉合作,利用“外贸订单骗术”行骗。
东窗事发骗术曝光 勾结设局落入法网
据交代,薛某、韦小航分别冒用香港公司的名义,与被害公司签订外贸服装购销合同,诱使被害公司购买指定面料;陈某负责向薛某等人提供境外香港公司开具信用证的渠道,并垫付开证费用,组织生冷面料给被害公司;钱某、韦小航或宋林担任验货员。其间,他们遵照薛某、韦小航的叮嘱,在查货时想方设法找问题,不让被害公司走货。事成之后,赚取的面料差价扣除开信用证明的相关费用,由参与人员进行瓜分。
目前,侦查机关查明,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年初,薛某、钱某、陈某联手,采用上述方法,实施诈骗,骗得扬州、上海两地的两家公司面料款共计256万元。2014年年初至2015年年底,孙某、陈某、吴某、丁某联手,采用上述方法,骗取南昌、张家港等地的4家公司面料款共计458万余元。
近日,该骗局幕后的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诈骗金额合计800多万元。邗江区检察院认为,孙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6人的刑事责任,故依法对6人提起公诉。 (文中公司及人物均系化名) (刘丹丹 高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