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7.01.2016  10:44

  近日,省政府正式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苏东坡传说》等16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榜上有名。其中,新入选项目94项,扩展名录项目67项,涉及245个项目申报单位或地区。


  此次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涵盖范围广泛。各地对此次非遗项目名录申报积极踊跃,全省共收到申报项目418项。省政府公布名录中覆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既有已列入前三批省级名录的扩展类项目,也有已列入各地市级名录的新增项目。其中,民间文学12项、传统音乐7项、传统舞蹈9项、传统戏剧10项、曲艺12项、传统美术15项、传统技艺47项、传统医药26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8项,民俗15项。二是传统美术、技艺类项目占比较大。作为传统工艺美术大省,省内传统美术、技艺类项目门类全、精品多、传承好,从业人员数量也较多,此次共有62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省级名录,占到总数的38.5%。三是项目评选严格规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选工作于2014年10月启动,前后历时1年多,各地申报项目全部由当地市级文化部门组织了评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项目申报单位条件、资质等都经过了严格审核。省文化厅在组织评审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分类评审、逐个审核、实名打分的方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并组织了社会公示、复议、厅际联系会议审议等程序,确保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能早日纳入省级乃至国家级的非遗名录项目,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经过多年的非遗资源普查和省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选,省内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绝大部分已纳入到各级政府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加以保护,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下一步将以深化政策制度保障、拓展保护方式、培育传承人队伍、加大宣传推广为重点,持续推进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