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多年非法吸收存款 巡查组进驻后被查
“市委巡查组来了,我就知道,我的问题肯定是躲不掉了!”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公安局副局长蔡冲云多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直未受到查处,但在市委专项巡查组进驻该县一周后,即被当地司法机关立案处理。8月17日,蔡冲云回忆自己当初被查,对市委巡查组敢于“亮剑”仍感叹不已。
赣州市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但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些问题,2014年10月,赣州市委借鉴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法试点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并于今年6月出台《专项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全面铺开这项工作。根据部署,赣州市委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巡查,每届任期内至少一次,每次1至2个月;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巡查,每届任期内至少一次,每次1个月。各县(市、区)专项巡查工作也同时展开,把巡查监督的震慑效应传导至乡村。
坚持问题导向,当好反腐“侦察兵”
“上犹县油石乡梅岭村党支部书记吴述云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款1.8万元,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助款3.9万余元……”
今年6月,赣州市委专项巡查组一进驻上犹县,就接到群众反映。经过核实,专项巡查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纪委处理。
“专项巡查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赣州市专项巡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廖桂兰介绍,“循着问题线索而去,哪里有问题就巡查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查谁,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
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巡查组紧盯教育、交通、财政、民政、农业等重点部门,紧盯领导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镇村干部等,综合运用谈、查、访、审等方法,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权力运行情况以及职能部门所监管的民生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拉网式巡查。
据统计,今年以来,赣州市、县两级共派出54个专项巡查组,对54个地方、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信丰县18名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农机(滴灌设备)购置补贴36万元等问题线索1271个,已立案67件,涉及党员干部77人,有效发挥了反腐“侦察兵”作用。
回应社会关切,当好群众“贴心人”
信丰县西牛镇老屋场村李宗森去年10月因车祸致残,生活变得困难。遭遇车祸一个多月后,他享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李宗森的生活之所以能够及时得到保障,得益于赣州市委巡查组对信丰县的专项巡查。在巡查组督促下,该县全面清查整改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261人及时清退了低保资格,并让真正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保障。
巡查组实行边巡边查、边办边督、快巡快查,对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或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负面影响大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对巡查中了解掌握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对转交的问题线索跟踪问效,杀“回马枪”。寻乌县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及县人民医院在收费方面存在问题,便及时向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下发督办函,责成整改。
“刚开展巡查的时候,群众半信半疑,以为是‘雨过地皮湿’,主动来反映问题的很少。”参加过两次专项巡查的赣州市纪委干部周建洪介绍,随着一些腐败分子被查处、通报,群众发现市委巡查组是动真格的、真心维护群众利益的,来反映问题的便多了。
突出成果运用,抓牢责任“牛鼻子”
为抓好巡查成果的运用,该市要求,被巡查单位要及时整改巡查反馈的问题,并将整改结果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规定,要把巡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根据巡查发现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该市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乡镇纪检监察专职干部的配备、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的工作作出规定。今年以来,全市各乡镇纪委共立案338件,同比增长98.8%,乡镇纪委成为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力军。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巡查后重点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公车管理使用、农村“三资”管理、涉农事项公开公示、村干部任期廉洁承诺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堵塞漏洞。(本报记者孟维伟通讯员缪春风)
原标题:公安副局长多年非法吸收存款巡查组进驻后被查
稿源:中新网
作者:孟维伟通讯员缪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