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主:过马路“下车推行”,你做到了吗?

19.01.2017  16:10

您是否知道?按照相关法规,骑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过马路时,是必须下车推行的。如果骑车过马路被汽车撞伤,哪怕是在斑马线上,仍要承担部分事故责任。近日,市交警大队在城区多条路段开展整治“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记者发现大多数市民并不知道“推车过斑马线”的交通规则。

 

昨天上午9:40,早高峰已经过去,在人民路某斑马线路口,过往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熙熙攘攘。记者观察十分钟后发现,共有30多辆电动车、自行车直接骑行穿过人行横道,仅有4辆自行车车主做到了下车推行。

 

我不知道骑自行车过人行道要推行,有点麻烦,很浪费时间。”市民陈先生说,自行车是他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平时过人行道他都是直接骑车过去的,并不知道自行车过人行道要推行。

 

据市交警大队民警介绍,非机动车横穿斑马线不下车推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而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既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同时也体现了良好的交通习惯和守法意识。如果有斑马线或其他过街设施,应当从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上通行。非机动车如果没有在斑马线上下车推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两年,因为电动车随意横穿马路而发生的车祸逐步增加,特别是在城乡接合路段如江平路,机动车车速较快,非机动车过马路时如果依旧骑行,骑行时往往无法把控车距、车速,就会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