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设立“市长质量奖”为质量管理最高荣誉

06.09.2016  20:04

日前,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靖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讨论稿),“靖江市市长质量奖”正式设立。据了解,靖江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我市每年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每次不超过2家。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双品工程”建设,凸显品牌靖江效应,提升品质靖江效益,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路径。设立“市长质量奖”,是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彰显产业发展特色、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也是凸显品质靖江效应、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

 

我市将结合“品牌靖江、品质靖江”建设,成立靖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并在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靖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靖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受理、评审组织工作;同时,组建独立的靖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成员库,由行业人士、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和特聘的质量专家构成,负责对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资格初审、专家评审、政府审定、社会公示”4个环节的评审程序,对照条件,把好关口,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