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给企业人才专员设立“考评指挥棒”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近出台《靖江市企业人才专员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考评奖励,促进我市人才强企战略向纵深推进。
市人才办负责人介绍,企业人才专员,是指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在企业专职负责人才项目申报、人才强企政策落实、人才引进培育、人才重点事项代办服务、与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对接等工作的人员。《办法》的出台,旨在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人才专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再上新台阶。
根据《办法》,市人才办采用量化积分的方式对企业人才专员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星级考核评定。考核设基本分100分,人才专员全年正常在岗,积极履行人才工作职责,按要求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研讨交流、人力资源统计等各类活动就可得满分。《办法》还明确了9个加分项,如人才专员每全职引进1名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可加60分;每自主申报入选1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加60分;柔性引进上述人才加30分;每全职引进1名博士(或教授、高级技师)、硕士(或副教授、技师)分别加10分、4分;所属企业每新建一家“三站三中心”或新型创新创业载体加20分等。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市人才办将把企业人才专员评为五星、四星、三星这三个星级。
《办法》还明确了企业人才专员的奖励标准。市人才办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给予企业人才专员发放工作奖励,其中五星级企业人才专员每年奖3000元、四星级企业人才专员每年奖2000元、三星级企业人才专员每年奖1000元。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所在企业年度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的人才专员,市人才办将予以额外奖励,具体奖励分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双创计划”立项奖励、人才工程入选和人才项目立项奖励。其中,所属企业每获批一个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含相当级别),市人才办将奖励企业人才专员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