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纳税人办税享受“国标”服务

04.11.2014  10:44

最近,市地税局全面梳理纳税服务规范,废除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相悖的规定。今后,我市纳税人可享受到全国统一规范的涉税事项标准化服务。

 

今年10月份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该规范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等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每一项服务都可以像查询电话号码一样,找到对应的流程图,明确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所需步骤,今后税务干部办理日常业务有章可循,纳税人办税可一目了然。

 

靖江地税部门10月份起落实新规范,办税服务大厅制订了文明礼仪、优质服务、应急处置三项服务要求,203项涉税审批、备案、自行申报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受理并办结,做到未在《纳税服务规范》中列明的报送资料,一律不准让纳税人额外报送,不准给纳税人办税增设额外条件;严格执行省地税局要求,取消应税财产登记、自然人登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登记等税源管理事项;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免填单服务。

 

据测算,新规范实施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