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打通人才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前天举行的全市工业经济暨人才强市工作推进会,吹响了“聚力工业经济、实现项目突破、推动创新发展”的号角。大会还同时下发了我市刚刚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及配套实施办法(暂行)、《靖江市优秀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靖江市“马洲英才卡”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等系列政策文件。集中出台一揽子人才政策文件,在泰州市乃至全省也是创举,这必将打通我市人才工作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为靖江实现项目突破、推动创新发展提供人才引领和支撑,为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贯彻“1个理念”
系列政策文件的制定,充分贯彻“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理念。
当前,靖江和其他一些地区一样,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重要关口。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区域竞争的新挑战、增长动力的新转换,我市必须切实把人才要素作为创新突破的重要资源,积极应对压力与挑战,努力促进发展再上新的水平。
政策文件重点对处于发展最前沿的实体经济给予全方位支持。其中,“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从“支持企业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支持企业全面提升人才素质、支持企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3个部分的12个方面拿出了实实在在的举措,支持形式包括:对创新创业项目的经费资助、融资服务、研发支持;对优秀人才的住房保障、生活补贴、薪酬补贴、创优奖励、英才卡优待;对用人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培训资助、载体资助、引才及评先奖励等。
策应“2个中心”
2015年是全市深化改革之年、项目突破之年。对人才工作而言,就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和要求,坚定不移地把人才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我市适时把人才工作的重点放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上,着力完善政策举措,整合和集成资金、技术、项目、信息、服务等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要实现项目突破,必须积极探索招才引智与招商选资“双招联动”机制,致力把引进创业人才、引进高新技术、引进科技成果、引进创新载体作为招才引智、招商选资的重要内容,实行活动同步对接、平台同步建设、政策同步落实、服务同步保障,促进人才与项目的良性互动。如,“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第1条就是“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靖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仅创业项目资助最高就可达350万元,政策支持力度之大超过周边甚至苏南县市,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突出“3个作用”
“人才强市”系列政策文件,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在人才工作中的调控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人才工作中的调节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在人才工作中的主体意识。
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文件所涉及的举措都立足于鼓励人才创新创业、鼓励企业增加有效投入,形成政策杠杆效应,撬动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资金。
突出市场的主导作用。顺应人才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鼓励和支持人才服务业发展,努力通过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引进和培育,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如,设立高端人才引进奖,对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成功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的人才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就是要充分调动人才中介机构、社会服务组织协同开展人才工作的积极性。
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人才使用的主体,文件强调,凡申报相关资助、补贴及奖励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人才项目上已有先期投入。这也就要求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高度重视对人才的投入,真正承担起作为聚才用才主载体、科技研发主阵地、成果转化主力军的责任。
解决“4个问题”
围绕“引得进、育得出、用得好、留得住”,政策文件力求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引”的问题。文件对企业引进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国际尖端人才、国外智力、高校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人才,都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如,对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最高可给予120万元资助,入选省级以上引才计划的,给予1/3的匹配;对批准立项的国外智力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参加本市组团赴外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的,给予交通、食宿、场租等相关费用全额资助。
二是“育”的问题。立足内生增长,文件提出从健全企业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各类人才梯队建设出发,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技能人才倍增工程”,采取重点培育、定向培养、系统培训等形式,支持并协同企业有计划、分层次地培养骨干和后备人才队伍。如,每年组织各类人才参加专题研修与学习考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培训企业生产一线职工等。
三是“用”的问题。坚持人尽其才、以用为本,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如,文件明确对科技企业家培育对象实施的科研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对经认定的“名技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等。
四是“留”的问题。文件推出了“购房券”、“公寓楼”、“英才卡”、“人才奖”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优秀人才“购房券”最高100万元、租房补贴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最高6万元、人才公寓最大100平方米,就是要让人才安居乐业、住有其所;“马洲英才卡”包括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免费公交等30项优待政策,就是要给优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后顾之忧。
服务“5类人才”
政策文件支持服务的对象基本涵盖从行业最顶端到企业最基层的各类人才。
服务创新创业人才。文件从鼓励创新创业角度,重点支持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对入选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最高给予250万元项目资助。
服务企业高层人才。鼓励企业家参加MBA、EMBA等高端培训深造,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晋升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入选我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境内培训给予全额资助,境外培训给予50%资助。
服务企业骨干人才。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对职称、学历晋升和获得相关荣誉者,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入选省、泰州和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每年最高发放6000元图书资料补贴;对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职工总数15%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服务企业一线人才。从培育企业基础人才、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出发,鼓励企业广大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职工和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最高给予3000元奖励;对组织职工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最高按人均3200元的标准发放培训补贴;对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服务企业后备人才。文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发挥才干、施展才华,对首次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发放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贴和3年内最高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这一政策,在周边地区具有很大的比较优势。
凸显“6个原则”
这次出台的政策文件,从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以集成式“干货”呈现,简洁明了,内容也凸显了当前企业人才工作应该坚持的“六个原则”。
坚持高端引领原则。高端人才作为发展最稀缺的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领带动作用。因此,文件中明确,对企业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院士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尖端人才,在给予30-100万元项目经费的基础上,另增加不低于100万元的资助。
坚持引育并举原则。文件根据当前我市人才工作现状,注重在立足培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吸纳优秀外来人才,特别是对那些发展急需的领军型、紧缺型人才,鼓励加快引进。同时,加大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及时挖掘、积极培养现有人才,使引进人才与本土人才同步并进、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文件既鼓励企业做大人才“增量”,又强调盘活现有人才“存量”;既注重人才“量”的扩张,又突出人才“质”的提升;既立足政府环境机制创新,更强调尊重市场法则。
坚持发展为先原则。文件提出,对我市引进的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人才及特别紧缺急需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认定,享受相关政策。
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政府对企业人才工作的支持必须与其产生的效益紧密挂钩,如,文件提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资助,要评估其创新创业项目质量、规模及预期效益;对企业研发或扩大生产的扶持,对“人才强企先进单位”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要依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份额等。
坚持便捷企业原则。“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既全面整合我市原有企业人才政策,又充分借鉴周边地区先进做法,拓展了范围、加大了力度、体现了优势,内容的重点更加突出,举措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可以说,“一文在手、便知全部”,力求切实打通人才工作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