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

20.07.2018  11:14

日前,市政府办下发《靖江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意见》。今后,我市将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评价审批流程,将各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加强整合优化,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统一送达的服务新模式,力争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各类评估评价“多评合一”,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与设施设计(含职业病危害评价与防护设施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评估等多项评估事项。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上述所有事项。纳入“多评合一”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新增、变更、废止及时作相应调整。

我市将以“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依托,获得市发改委或经信委网上申报的统一项目代码(预审号)后,根据企业意愿和项目实际情况,将项目纳入“多评合一”管理。“多评合一”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统一送达,整个评估周期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

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由窗口统一受理登记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分送至市各相关部门审核后提出意见,一次性告知须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根据各部门审核情况,窗口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决定通知书。未列入评估事项清单的,相关部门不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补充办理。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窗口反馈列出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清单和报告编制级别,同步开展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报告的公示与报告编制同步开展。对报告编制周期较长的评估事项,在统一受理前,项目单位可视情况先期启动报告编制工作。部分需要以其他评估事项结论作为依据的,在相关评估基本完成时可先期介入,同步开展编制报告。

在各评估报告完成后,由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并分别交办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组织第三方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后进行备案。市各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及法定要求提交材料,立即同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同一时间段内出具相关审批或意见文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在同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先后顺序出具审批文件。各部门评估结束后,在事项办结当日将审批文件送交窗口,按照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通知项目委托单位领取审批文件或通过EMS送达,费用由各部门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