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矛盾纠纷调解确保“三清” 适应发展新常态
过去的一年,靖江市司法局理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确保“三清”,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减“库存”,遏“增量”,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化解适应新常态,切实把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排出来、化解好。2016年,全市级各镇(街道)召开不稳定因素排摸会议200余次,排摸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500余个。
一是抓风险源,保底子清。 严制度,定期组织镇(街道)、责任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召开不稳定因素排摸会,集中评估重点矛盾纠纷及近期不稳定因素,逐个排查,逐一化解。拓网络,依托村(居)调解主任、网格员、企业调解联络员、村民小组长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走访排摸,梳理新增及历史遗存矛盾纠纷,尤其特色小镇建设中引发的土地、征收等矛盾隐患。组织企业欠薪专项排摸,对效益欠佳存有隐患的企业重点关注、及早介入、积极防范。排隐患,协同各镇(街道)综治、信访、劳动保障、城建等部门,加强年末岁尾不稳定隐患摸排,全面统计社会治理中潜在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
二抓责任点,保职责清 。列清单,制定基层纠纷化解责任清单,做到时时对照、时时自查。重点难点矛盾纠纷,由市调处中心主任亲自挂帅抓落实,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有专人负责。强责任,加强对镇(街道)司法所考核督查,强化司法所对对各村社区的检查指导,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组团队,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组建由多部门参与、分工明确的化解团,发挥各自领域职能优势,进行综合调处。对多发性讨薪维权,司法所、派出所、与劳动所共同做好调处安抚工作,法律顾问、援助律师落实好职工法律援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网络舆情正面引导。
三是抓规范性,保规矩清 。明规矩,在处理重大矛盾纠纷过程中尽早亮明法律法规底线,对于合理诉求,快协调、早落实;对于无理诉求,明告知、勤疏导,提出其他合理途径,确保不出现“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逾越法律红线。2016年未发生因调解不当造成的纠纷扩大事件。促长效,加强对不稳定因素化解结果的评估反馈,积极落实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保障维稳工作成效,防止部分当事人“面上接受,心中不满”,将调处后隐患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