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原副市长顾利华受贿240余万案开审
23.01.2015 14:18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月21日上午,泰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靖江市原副市长顾利华受贿一案,顾利华被指控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242万元及美金2000元。案件将择期宣判。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顾利华利用担任靖江市马桥镇党委书记、靖江市斜桥镇党委书记、靖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34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的现金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42万元及美金2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顾利华的刑事责任。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顾利华的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记者 尹有文)
编辑: 燕志华、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3.01.201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