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一季度消费投诉“换主角”

15.04.2015  10:41

昨天,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由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进一步普及和春节购物热潮,一季度,该中心接到的消费投诉总量同比上升近两成,汽车消费、网购投诉占投诉榜“榜首”,有关食品、日用百货、通讯器材的投诉“退居二线”。具有季节性的干洗纠纷再成投诉热点。

 

【汽车消费投诉增加】

 

市民购车量上升,围绕汽车消费的纠纷明显增加。有关汽车的投诉焦点包括意向金、合同、修理、售后等。

 

2月份,市民印女士看中了某品牌的一款汽车。销售员告诉她,该车型暂时没货,印女士如有意愿购车,可先交一笔“意向金”。销售员表示,这笔钱随时可退。于是,印女士当场签订了一份购车意向书,并预交了1000元意向金。但是此后,印女士又看中了其他品牌的汽车,她找到车行协商退款,但销售员却表示以赠送其他费用的方式返还钱款,拒绝直接退还意向金。12315工作人员介入后,商家才退还了意向金。

 

此外,有一名市民反映,他在商家维修汽车,要求的是原厂配件,结果不是原厂配件,维修公司拖了一个月也没有处理。2月份,经调解,维修公司帮消费者进行重新维修。还有市民投诉称,某商家承诺可以为售出的汽车终身在靖做保养,然而,真去保养时却遭拒绝,被告知只能在泰州做保养。后来,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该商家最终同意该车在靖保养。

 

12315工作人员介绍,购车意向金不是定金也不是预付款,商家无权扣押,在消费者没有购车意向的情况下,应如数退还给消费者,而不是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扣留一部分,这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表现。此外,一些品牌汽车经营者在新车销售过程中,有的在随车附件上做文章,有的故意隐瞒汽车真实情况,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消费者都要注意。

 

【多家本地网店遭投诉】

 

2月份,福建省宁德市的何先生致电我市消费投诉热线,反映他去年从我市一网店购买行车记录仪,到货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后随即将商品退回,但一直未收到退款。经协调,商家同意将货款退回。

 

据统计,一季度,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的消费者投诉中,网购投诉量近30件,占比较高,关于网购商品质量的投诉尤为突出。投诉的商品主要是电子产品。投诉人来自秦皇岛、太原、鸡西等全国多个城市,他们都是通过网络、电视电话购物平台从我市一些公司购买的产品。被投诉商家在得知了去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相关规定后,大多能够接受协调,顺利解决纠纷。

 

【干洗投诉再度突出】

 

在一季度,干洗纠纷也是投诉热点。

 

衣服是1月份购买的,只穿了几次,怎么就变形了?”2月底,顾先生拿着自己的呢子大衣,来到12315窗口投诉。他告诉窗口工作人员,手里的呢大衣是一周前从干洗店领回的,回去穿上后发现衣服变形严重,面料起球,但干洗店不承认自己洗涤有问题,拒绝处理。经现场调解,工作人员认定干洗店洗涤过程出现问题,干洗店最终赔偿消费者400元。

 

另一名市民吴先生反映,他刚领回送去干洗的皮草衣服时,就发现内料被洗坏,然而商家不肯负责。经调查,皮草衣服确实出现了问题。12315工作人员协调后,干洗店同意更换内料,颜色由吴先生自主挑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洗衣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因此,在洗涤前,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衣物是否有损坏,在单据上注明,并保留单据,在发生洗衣纠纷时作为索赔凭证。还应就衣物洗涤后达到的质量标准与赔偿标准,与干洗店达成协议、书面注明,避免“干洗”变“水洗”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