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挑战中积淀公诉智慧 ——记全市检察机关优秀青年干警、洪泽县检察院检察官万滔

25.08.2015  23:56

  他曾是一名律师,现在是一名优秀检察官。他以扎实的专业技能、敢于负责的担当有效避免错案的发生;他以勇于尝试、大胆创新的理念办理了全省首例危险驾驶案;他以真诚和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影。他就是洪泽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万滔,在无数挑战中积淀智慧的公诉人。2013年被纳入全市公诉人才库,2014年荣获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评为淮安市检察机关优秀青年干警。 

  2010年,万滔放弃高收入的律师工作,进入洪泽县检察院。问其原因,他说:“我想用自己所学为被害人伸张正义,也想用自己所长,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不冤枉任何一个人”,这句话是万滔心中的至高准则。为了心中的正义,万滔力求追寻每一个细节,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们不构成犯罪,就是说我们侦查有错?” 

  “你们要不起诉,我就去告你们乱办案。” 

  2012年6月,因认为一起8人寻衅滋事案件不构成犯罪,万滔引起了该案侦查人员和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强烈反对。 

  面对着双重压力,万滔没有退缩。他一方面针对侦查人员的疑问,结合案情和证据,对不构成犯罪事由逐一进行说明,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促成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被害人赔偿损失,争取到被害人的谅解。“我要是顶不住压力,不仅仅是承担错案的后果,更关系到8个人的未来。”在万滔的沟通斡旋下,最终公安机关将此案撤回做撤案处理,被害人也当场表示服从该案的处理,不再进行缠诉、闹访。 

  有头脑,有想法,有冲劲,这是很多同志对万滔的评价,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在工作中争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标志着醉驾正式入刑。新法宣布实施刚刚过去4小时,该县辖区内发生了江苏省首例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酒后驾驶车辆,被路上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抓获。次日,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那年,万滔还只是刚刚加入检察工作1年的新兵,但他却主动请缨,要求担任该案的承办人。万滔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于5月3日将该案提起公诉,被告人高某某被当庭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当年7月,高检院以情况反映的形式就该案相关经验做法向全国推介。 

  万滔在工作中一次次面临挑战,又一次次自我提升。2012年8月,万滔开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但第一次想和未成年被害人谈心的时候,被害人退缩的眼神让万滔一筹莫展。为了提升自己的亲和力,万滔想尽了办法,没事就对着镜子练微笑,有空就找科室的女同事请教与未成年人的沟通技巧,还自学心理学,为的只是能成为让未成年人信任的检察官大哥哥。 

    2015年3月,万滔的心被一起强奸案件中的2名未成年被害人牵动着。案发后,2名被害人均不愿意继续上学,甚至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小房间。万滔及时联系被害人就读班级老师,邀请同学代表定期到其家里补习功课,一起玩耍,为其重新融入学校生活营造氛围;自己也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回访,与其谈心聊天,引导其走出阴影。被害人回校上学的第一天,给万滔打来了电话:“哥哥,谢谢你的帮助,你是一个给人温暖的人。” 

  万滔说,这是对他最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