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判决一起网络新闻敲诈案

12.10.2015  17:16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新问网络报”新闻敲诈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从犯王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4年7月,执法人员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可疑网站名为“新问网络报”,还提供了手机终端(APP)二维码下载安装服务。执法人员发现该网站首页登载了名为“某某快递,你是快递还是‘慢递’”的报道,执法人员觉得该内容有问题,就主动联系相关的快递公司了解情况。据该快递公司负责人解释,一个自称是“新问网络报”的王姓记者,联系他们公司,称若不按他们的要求进行合作就对其进行曝光,并多次发送胁迫性短信。其后该公司迫于压力还是按照王某的要求与王某指定的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于8月8日向指定账户汇款5000元。至此,执法人员认定,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且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014年11月6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会同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崂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行动,抓获郝某、王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假采访证3个。今年8月,崂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      (邹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