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警务安全铸就“问责之剑”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特邀执法监督员基层督查见闻之三
□本报记者梁 言 达摩克利斯之剑,源自古希腊传说,意指令人处于一种危机状态,“临绝地而不衰”。江苏监狱系统积极推进“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着力打造开刃的“问责之剑”,使民警时时警醒,处处慎微,从而提升执法公信力。在梳理着“持剑、铸剑、用剑”的过程中,记者再次真切地感受到江苏监狱严管队伍的决心与魄力。 环节一:解决“持剑之人”的问题 江苏监狱强化自身建设,研究制定《江苏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确定12类50项监督责任内容及相应的监督对象和监督主体,明确提出“对监督主体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导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连续发生问题的,予以严肃调查处理”,做到对追究者的“再追究”、对问责者的“再问责”,切实强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担当,推动监督责任履行,深化执法监督工作。 在洪泽湖监狱,记者从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中读懂了“有效问责追究是最好的关爱”的涵义。在座谈、访查时,了解到该监狱深化执法效能监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倒查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执法责任整体承担、管理责任分类承担、岗位责任个人承担、监督责任多方承担的工作机制。在省监狱管理局、各监狱单位一锤接一锤的锻造下,对“持剑者”的问责机制便一条条延伸开来,箍紧起来……(下转第2版) 环节二: 解决“铸剑之术”的问题 为铸造一柄刚硬的“问责之剑”,江苏监狱系统制定实施《江苏省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形、责任主体和程序规定,明确过错责任终身追究的要求和做法,确保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及时查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宋洪兴介绍说,对执法过错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应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在监狱系统内调动的,由省局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追究;应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已经调离监狱系统的,由过错责任认定单位将其执法过错调查情况向该工作人员现所在单位通报,建议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应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已经退休的,其承担的执法过错责任应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应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已经调离、辞职、辞退、退休的,其承担的执法过错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事实上,“责任”与“担当”是一对孪生兄弟,“有了责任,才能担当;担当起来,才能尽责”,这已是江苏监狱民警的共识。在常州监狱,监狱长嵇为俊如是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记者注意到,常州监狱围绕“责任、奉献、担当”,大力淬炼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监狱严格执法责任,细化、量化责任制指标;建立“一月一学一考”培训制度,组织民警学规定、强业务;连续7年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开展“廉政反思日”活动,以案说法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值的一提的是,该监狱三十二监区是全省监狱系统唯一一个集中关押艾滋病服刑人员的监区,自2007年成立以来,监区累计收押、治疗、管理和改造450名艾滋病服刑人员,实现未发生一起监管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刑释人员违反承诺感染他人事件、未发生一起民警职业暴露感染事件、未发生一起民警违反公正文明执法规定行为。今年3月,三十二监区继去年荣立集体一等功后,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要知道,这其中浓缩的不仅仅是荣耀,更多的是责任与担当! 环节三: 解决“用剑之道”的问题 “监督有道,问责有效”,这是记者的又一感叹。 江苏监狱系统研发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系统,通过采用嵌入式的技术架构,同步自动获取狱务系统中的执法业务数据,建立预警分析模型,对采集的廉洁执法风险信息和数据进行智能分析,确定民警预警等级,切实以“制度+科技”、“静态+动态”的方式,实现对监狱执法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管和有效制约。据了解,该系统在盐城、江宁、南通等3所监狱试点运行,取得较好效果。 不仅如此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组建2个巡视组,分赴监狱单位督查民警执法执纪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执法整治和跟踪问效。此外,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全系统主动邀请223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省局和各监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开展民警廉政建设和执法执纪情况分析,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不断提升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在多方参与、强势引导以及潜移默化的共同效力下,使江苏监狱的法治天空澄明透亮。 在系统内,嵇为俊是位“专家型监狱长”,他对“定”字的一番见解,颇为深刻:“定”,“宀”字下面是一个“正”字,表示一个人,有了家,并且走正路,才算安定。服刑人员“定”了,就不会再重蹈覆车,走弯路。因此,监狱更多的是引导罪犯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真正迈上社会希望、亲属企盼的归正之路,才是监狱执法工作的核心追求。记者理解到,这就是江苏监狱“用剑之道”的最高境界,一切为了改造人,一切为了社会的安宁! “公开、规范、问责”,监督员们从江宁、洪泽湖、常州三家监狱单位一路走来,一路感受着江苏监狱的执法新常态,沐浴着法治春天的阳光,大家对监狱执法工作有了更进一层的认识与理解,同时,监督员们也深感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恰如姜金兵所希望的那样:利用各自平台,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民警队伍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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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